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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与违约金的区别

   一、损害赔偿与违约金的区别

  (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补偿性质。

  (2)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的结果,其金额能够确定;损害赔偿金则不具有事先约定性,它是根据守约方的具体损失来计算,其金额不能确定。

  (3)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但最终违约金金额大小的确定与实际损失额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违约金金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作为标准作为参照;损害赔偿金则是完全以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如果当事人举不出损失的证据,那就很难得到足额的赔偿。

  (4)违约金主要适用于合同法,而赔偿金不仅仅适用于合同法,也适用于刑法、民法、劳动法等,赔偿金的适用范围比违约金广。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赔偿金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违约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不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其所要承担的不是违约责任,而是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等其它责任。

  二、损害赔偿原则标准

  第一个原则,全部赔偿。行为人要对受害人赔偿其全部受到损害造成的过失,也就是全部赔偿。

  第二个原则,损益相抵。行为人损害了受害人的财物,但是受害人因此受到了一些利益,这一部分利益要从自己的损失计算金额里面扣除掉,也就是相抵,侵权的行为人只需要赔偿扣除利益部分的损失即可,也就是损失与利益相抵。

  第三个原则,过失相抵。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损害的同时,受害人本身的一些过错,加重了损害的事实,在行为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的前提下,可以折党的减轻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因为受害人本身也存在过错。

  第四个原则,财产赔偿。行为人不管是导致了什么样的损害结果,财产赔偿是唯一可以进行的赔偿方法。
  三、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邳州律师,邳州律师事务所,邳州好律师,邳州优秀律师,邳州好的律师事务所,邳州刑事律师,邳州合同律师,邳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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