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从上面的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要摘掉老赖的帽子,也是说要从失信的名单中删除,要满足三个条件。
是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全部义务,俗称全部还钱。
第二是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且根据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也是与债权人重新谈判,达成协议并全部还款,法院根据相关信息删除失信名单。
第三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定终结执行,那么终结执行之后会将失信名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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