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了一起不同寻常的交通事故。
一驾驶宝马轿车的刘姓司机,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违规变道,强占非机动车行驶道,别住了同向行驶电动车的于司机。
此时,如果宝马车刘司机认错开走汽车,那么不会有后面的事故了。
可惜,天灾可躲,人祸无情。
只见此时宝马车中出来一名女子,把于司机的摩托车搬到一边,同时车上还下来两名男子,和于司机争吵起来。
期间,宝马车人多势众,占据优势,于司机势单力薄,节节退让。
在这样的形势下,宝马车刘司机显然觉得还不够,跑回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司机,在于司机的连连退让后仍不肯善罢甘休。
于司机被打的鼻青脸肿,生命危在旦夕。在这时,刘司机突然砍刀掉落,不知所措中,于司机仿佛捡到了救命稻草,拾起砍刀,连连反扑刘司机。
此后,大局已定。于司机保全了性命,双方均被昆山警方控制。被打于司机轻伤, 砍人刘司机身受重伤 ,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一出,于司机是否正当防卫一事,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网络议论纷纷。
那么,谈案件前让我们先回顾下我国法律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网络上,网民一边倒的偏向于司机,毕竟于司机才是受害人。
但是,针对正当防卫来看,于司机是否防卫过当,大家意见各异:
网友:于司机属于正当防卫,虽然他追出几步砍伤刘司机,但是如果他不砍,万一刘司机车里有枪或者开车追赶于司机,那么于司机怎么办?
网友:刘司机是混黑社会的,砍死他是为民除害,于司机做得好!
网友:虽然于司机反砍刘司机属于正当防卫,但他在刘司机落跑后依然追打他,明显防卫过当。
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各的道理。
9月1日,我们期待已久的官方公布了案情说法:
官方说了这么多,兔妈简单总结下,是说:
刘司机侵犯了于司机的人权,对于司机人身造成了严重的暴力危害,于司机反砍刘司机属于正当防卫,而刘司机正是在于司机正当防卫的七秒内受到致命伤,导致后续失血过多,休克致死。
而随后于司机追赶刘司机的两刀并没有给刘司机造成人身伤害,所以自然不存在所谓的防卫过当了。
法律是神圣而庄严的,它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于司机正当防卫,没有任何过错。刘司机持刀蓄意并对于司机人身产生极大威胁,是很符合正当防卫里“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当我们的人身被不法侵害时,我们无需忍让,因为坏人是不会因为好人的忍让而停止行恶。
我们有权拿起法律武器,在法律的范围内,奋起反击,去维护自己的生命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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