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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签订购房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位价,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明确注明。

  第二,开发商付交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屋,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面积是多少。现在政府规定面积误差(即当初购买时的面积与最终交屋时的实测面积误差)在±5%以内均属正常,开发商商多退少补。如最终面积误差超过±5%,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追加利息损失。

  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购房者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应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注明一个合适的日期,开发商不能无限期的拖发产权证。

  第六,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购房者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如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购房者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商人的文字陷阱。

  二、实名购房有什么作用

  实名购房制度主要针对预售阶段的炒房行为以及防止某些人将买房当做洗钱手段,而规定实行的购房制度。其中,预售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以及最后的产权证必须是同一个名字。具体操作手法是,购房人必须凭有效证件使用真实姓名进行购房,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不得接受。

  暂时对炒房打压不大

  对于实名购房制的作用,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购房实名制目前对炒房的冲击不会很大,还很难根除炒房现象。

  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实名购房制度是建立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只有同时建立起失信惩罚制度、个人资信体系和个人信用档案等信用体系,才能比较彻底地根除炒房。

  其实,实施实名购房制,将可对房地产市场起到监控作用。在这种监控下,可将房地产企业的不良行为列入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资质相挂钩。而且,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还将建立个人资信体系和个人信用档案,以提高公积金的监管力度。
  三、购房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买房定金的总括条款。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维护权利:

  1、直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缴纳房款,退还定金;

  2、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主张双倍返还已缴纳房款;

  3、起诉申请认定该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并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邳州律师,邳州律师事务所,邳州好律师,邳州优秀律师,邳州好的律师事务所,邳州刑事律师,邳州合同律师,邳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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