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无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的人。
教唆犯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第一,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易受不良影响,教唆其犯罪社会危害更大。
第三,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人可能拒绝教唆,或者虽接受教唆但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实施的犯罪并非教唆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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